

西安漢陵墓園(入園須知)

一、 客戶進入園區,要照管好所攜帶的老人、小孩及隨身物品。

二、 客戶購買墓體后,任何有關墓體的事宜均需持墓穴證或發票進行登記方可辦理。
三、 客戶欲建墓體,淡季需提前7-10個工作日,旺季(陰歷清明、十一)需提前15個工作日通知墓區安排做墓,同時交驗碑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客戶安葬的如是干骨,在干骨安葬之日起7個工作日將墓體建好。
四、 客戶須按要求親自書寫碑文,字跡工整、清晰。客戶所交碑文墓區保留至墓體做后三個月。
五、 客戶對已做好的墓體需要改動時(如:更換墓碑、改字等),首先必須出示墓穴證,其次要經西安漢陵墓園墓區同意并按墓區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繳納費用后方可辦理。
六、 客戶所購墓體免費安葬。
七、 客戶所帶供品敬獻后,請自行處理,西安漢陵墓園墓區不負責管理。
八、 客戶應遵守墓區的各項管理,不允許私自在墓體周圍安裝附屬設施,置放貴重易碎物品,任何私自放置的物品遺失或損壞,墓區概不負責,若對周圍環境設施造成損壞要予以賠償。
九、 墓區提倡文明祭奠,嚴禁燃放鞭炮、焚燒花圈衣服、燒紙等。應注意墓體旁邊的樹木,如因客戶祭奠時將樹木燒死,墓區不負責樹木的更換。
十、 西安漢陵墓園墓區愿與客戶一起營造一個文明、優雅、整潔的祭奠環境,真誠為每一位客戶服務到永遠。
更新日期:2015-04-22 08:01
編輯:西安墓地 信息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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